不少愛美女生習慣到網路上購買化妝品,為確保網路販售化粧品之衛生安全,台北市衛生局今(19)公布今(2018)年7月份專案抽驗網路平台販售之洗面乳、乳液、洗髮精及護髮乳等共15件,進行產品標示查察發現,有5件不符合規定,其中「Hair Much 健髮素」、「Nature's Gate 雙倍 茉莉+梔子花酵素亮澤護髮乳」分別因標示述及醫療效能誇大、不適當詞句,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,命業者今(2018)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正。

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及其相關規定,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必需顯著標示「產品名稱」,產品同時具外盒包裝及容器,應標示「製造廠名稱、地址」、「進口商名稱、地址」、「內容物淨重或容量」、「用途」、「用法」、「批號或出廠日期」、「全成分」、「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(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)」、「許可證字號(含藥化粧品者)」等於外盒包裝上,且不得有誇大或涉及療效宣稱。違者依同條例第28條之規定,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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